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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“乐”表现的是什么音乐
下图这件文物的部分零件已经遗失,但从端部四个可以转动的纽,以及长宽的形制来看,可以肯定这是一架弹奏弦乐的瑟。这件瑟的主体由整块木头雕成,背后有镂空的音箱。通体六面都漆上黑色底漆,在不干扰安弦线的地方,镂刻龙、蛇、凤鸟等图案,并加上红色的彩绘花纹。在古代,这是权贵者才能拥有的高级制品。 弦乐是利用弦线震动而发出声响的乐器。早在三四万年前,人们就可能因为使用弓箭而对弦线震动的声音感到熟悉。弦的音调因为材料、张弛、粗细等的差别而不同,古人因此能感觉到不同音调的弦声并加以利用,所以一般认定弦乐的起源比较早,且有“伏羲作五十弦瑟,或黄帝使素女鼓瑟,哀不自胜,乃破坏而为二十五弦”等的传说。但是从各遗址出土的文物来看,目前没有找到早于春秋时期的弦乐器,猜测是因为木头不能长久保存于地下,所以不见于遗址;文献中确实有提到弦乐的记载,其时期也不早于西周。 士无故不撤琴瑟弦乐定音
雕刻漆绘木瑟,长167.3厘米,首宽42.2厘米,尾宽38.5厘米,中高13.7厘米,湖北省博物馆藏。战国,公元前403~公元前221年
甲骨文的“乐”字,呈木上有两条弦线之状。看来像是表现弦乐的样子。但是甲骨卜辞中“乐”字还未见于被使用在有关音乐的场合。西周金文的“乐”字,则在两弦之间多了一个白字。白字是大拇指的形象,或认为白字是一个琴拨形,用以表示用手弹奏的方式。如果弓是弦乐的前身,以手拨弹演奏应是最自然的。但是早期文献都以鼓字描写弦乐演奏的动作,如《诗经•常棣》有云:“妻子好合,如鼓瑟琴。”如果乐字确实以弦乐创意,则金文的字形大概是在表现以拇指按弦,同时用另一手敲打出声响的样子。以手指或用琴拨拨弹则是比较晚才出现的技法。 汉代的瑟以二十五根弦最为常见,在瑟上布置成中央七弦,上下各九弦,每弦能够弹奏一个音调。为了演奏的方便,特意使上下组的弦同音调,所以总共为十六个音调。弦线用数股细线绞成,粗细不等,再以可移动的弦柱安排弦线的距离,使长度递减,好能弹奏出井然有序的音调。后来更利用弦线发声的规律,在不同的地方按弦而使一根弦能弹出不同的音调,减少弦数的安装。 弦乐可能因声音不洪亮,而对早期社会来说不太实用,所以发展较迟。《吕氏春秋•侈乐》说商纣:“作为侈乐,大鼓钟、磬、管、箫之音,以巨为美,以众为观。”其中就没有提到弦乐。但是后来弦乐逐渐受到重视,《礼记•曲礼》有“士无故不撤琴瑟”,琴瑟成为士人必修的技艺,也是最高尚的乐器,而有“雅琴者,乐之统也,与八音并行”的评价。 音乐需多音程才能成调而悦耳。只有管乐与弦乐能够由一件乐器发出多个音程。管乐的发音与管的长度、直径同时受到影响,要经过复杂管径的校正计算,才能得出一定间隔而定出有规律的音阶。管径如果不正圆,发音更不准,对古人来说,制作管乐器调整音调相当不容易。弦乐器则可以按不同的弦线间距产生不同的音高,其长度与音高之间的关系很明显,比较容易被观察到,也比较容易校正修改。弦乐似乎是直到西周晚期才受到重视。弦线长度与音高的关系可能这时才被发现,有可能是因为以弦乐来校正其他乐器的音高,才在乐团中具有领导的地位。
锦瑟巫师戏蛇纹残片,残长11.5厘米,残宽7.2厘米,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藏。战国,公元前403~公元前221年,木胎,瑟首部分巫师头戴鸟形冠,张口做咆哮状,似鸟爪的双手各持一蛇,其前后各有一急奔的细腰女人
十弦琴,长67厘米,宽19厘米,高11.4厘米,湖北省博物馆藏。战国,公元前403~公元前221年,木胎,由琴身和活动底板构成,琴身分音箱及尾板两部分,首端有十个弦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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